【化工儀器網 廠商報道】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消息,被把交擬IPO企業H公司訴稱,否企法庭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終止其IPO的業竟易相關結論與事實不符,要求深交所撤銷《關于終止對H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審核的告上決定》并恢復發行上市審核程序。然而,被把交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顯示,否企法庭深交所終止H公司上市審核符合法律規定,業竟易駁回了H公司的告上訴訟請求。
根據案情披露,被把交H公司訴稱,否企法庭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關于“發行人未能對1400萬元供應商向經銷商借款事項進行充分準確披露并說明其合理性,業竟易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的告上結論,與事實不符,被把交況且供應商借款發生在三年報告期外。否企法庭故請求撤銷深交所作出的業竟易《關于終止對H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審核的決定》,判令深交所對H公司進行發行上市審核。
據了解,經案例詳情與事實匹配,H公司被確認為2022年申請創業板上市被否的陜西紅星美羚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星美羚”)。
紅星美羚創業板IPO被否,可追溯至2022年。根據公開資料,紅星美羚于2017年9月開始了IPO上市輔導,2019年6月提交了創業板IPO申報稿,2022年4月提交上會稿,保薦機構為西部證券。
2022年5月6日,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召開2022年第24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共審議3家企業,結果紅星美羚被否。
綜上,該事件為注冊制后全國首例因終止上市審核引發的行政案件。
注冊制是整個資本市場的基礎性改革,注冊制改革之后,上市發行條件大幅優化,可預期性顯著提高,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將有力約束市場主體行為。客觀來講,注冊制實施后,上市標準包容性會更強,但這并不意味著上市標準的降低或IPO的“放水”,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將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總而言之,此案的發生和裁決結果體現了中國資本市場法治化的進步,顯示了監管機構在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的決心與行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類糾紛,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法律預期,有助于提升整個資本市場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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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產品中心)